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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祝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2922********33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803民初304号
案号
(2021)冀0803执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祝伟、李育萌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原告李浩借款本金人民币801773.68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9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支付至,利息按年12%计算。二、案件受理费11817.7元,减半收取5908.87元,由被告祝伟、李育萌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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