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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慧芹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502********354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508民初7103号
案号
(2021)苏0508执5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被告葛慧芹确认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付志娟20000元(原告收款账户信息:户名:付志娟,开户行:苏州银行娄葑支行,银行账号:6228 5588 8801 7294 484)。二、如被告葛慧芹未按上述协议约定的期限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付志娟有权就未付的金额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付志娟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五、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付志娟负担。六、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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