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大连盛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7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91民初2294号 |
案号 |
(2021)辽0191执6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大连盛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之前给付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护保养费341,000元;二、被告大连盛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之前给付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维护保养费341,000元;三、被告大连盛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若未能在2021年1月5日之前按照约定给付上述维护保养费,则原告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四、原、被告再无其他争议;五、案件受理费10620元,调解减半收取5310元,由被告大连盛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于2020年10月10日之前给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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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忠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11760780847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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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