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邻电(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04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京0105民初14210号 |
案号 |
(2019)京0117执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邻电(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向原告北京北方瑞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682 800元(支付方式为: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支付购车款200 000元;于2018年6月至9月每月月底之前支付购车款 100 000元;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支付剩余购车款82 800元);二、被告邻电(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原告北京北方瑞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利息25 000元。案件受理费5314元,由原告北京北方瑞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657元(已交纳),被告邻电(北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2657元(于本调解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时间 |
2019-04-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瑞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4080478679W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草桥东路(恋日嘉园小区南侧)C厅5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