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1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官民一初6036号 |
案号 |
(2016)云0111执18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刘桂英承担原告李晓飞借款本金100万自2014年11月1日起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利率按年利率36%计算,由被告刘桂英支付原告律师费25000元、保全费5000元、担保费9360元,由被告刘雁、乐山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乐山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远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刘桂英所欠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16-07-20 |
发布时间 |
2017-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6)云0111执1877号 |
立案日期 |
2016-07-20 |
执行法院 |
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5336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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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桂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00006861737657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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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羊肠小村33幢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