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城市旺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X134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4民终4026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鲁0481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城市旺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向原告山东富慧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72988.68元及利息损失(以172988.68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2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山东富慧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邹城市旺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879元(原告预交1910元)及财产保全费1420元,由被告邹城市旺胜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沙成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3X13445172K |
登记机关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邹城市中心店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