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中卫市顺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779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甘0902民初4859号 |
案号 |
(2021)甘0902执14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肃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中卫市顺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偿付原告酒泉盛世种业有限公司剩余种子款405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付清;二、被告吴诚对第一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6元,由被告宁夏中卫市顺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500317793168P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河沟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