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海银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3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40062号 |
案号 |
(2020)粤0306执32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8628066】。一、原、被告双方确认被告尚欠原告本诉货款本金人民币 1378358.43元;二、原、被告双方确认原告欠付被告反诉逾期交货罚金4314.97元、背包安装费500元;三、本案受理费888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3881元,由原告承担6940.5元,被告承担6940.5元。反诉费1639元,由被告承担;四、上述一至三项费用扣减冲抵后,被告应向原告支付的剩余款项为1380483.96元。原告同意该款项分三期付清,第一期于2020年12月20日前支付80329.26元,第二期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288592.85元,第三期于2021年6月30日欠支付288592.85元;五、如被告按上述期限支付款项,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放弃其他反诉请求,双方权利义务终结,均不得向对方主张权利;六、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的期限付款,原告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其中如被告第二、三期逾期付款,原告有权就第二、三期未付款项及逾期利息(以第二、三期未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包香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500794322107Q |
登记机关 |
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楼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