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林宗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2********14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608民初3385号 |
案号 |
(2021)粤0608执3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双方于2020年4月17日签订的《装修合同》于2020年9月21日解除,目前双方确认原告已万成的工程量及相关的材料费用共计130000元,原告佛山市高明区雅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需完成案涉房屋窗户的安装。2020年10月30日前被告向原告支付60000元,原告在收到该60000元后,在被告向原告发出安装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案涉房屋窗户的安装(案畲房屋一至五层的窗户以及案涉房屋六层楼梯间的一扇窗户包括在安装内,六层其他窗口不包括在安装内),被告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20000元,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30000元(原告收款账户:何杰华,账号:622848009671843907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高明支行);二、如被告未按照本协议第一项按时足额支付款项的,原告有权申请法院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的未付款项且不再履行案涉房屋的窗户的安装工程;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