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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庆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5********0037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883民初1115号
案号
(2016)鲁0883执6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庆生欠原告周杰借款本金66万元,及违约金18万元,共计84万元,并由邹城市国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邹城市宏瑞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当事人对该数额无异议。二、原告主动放弃违约金4万元,要求被告李庆生本金及违约金给付80万元,被告李庆生定于2016年3月31日前偿还30万元,余款50万元于2016年8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三、被告邹城市国奥电力设备有限公司、邹城市宏瑞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无其它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4-07
发布时间
2016-04-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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