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嘉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M9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991民初499号 |
案号 |
(2021)苏0991执8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嘉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运费1416303.44元及利息(其中以1338338.72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3日起、以77964.72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日起,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6算);二、驳回原告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91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2913元,由被告江苏嘉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晨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991MA1M9Y06X6 |
登记机关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2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