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薛群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21********65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811民初1901号 |
案号 |
(2021)豫0811执7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向申请人支付欠款22200元及利息2420元,案件受理费511元,公告费560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