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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33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京中信执字01148号
案号
(2017)京0106执85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执行人李儒君、李如强、赵秀芹、卢佳丽、冠县恒远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正昊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山东新纪元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冠县华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北京纵横四海旅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二、1、22804812.15元,2、代偿款利息:以未偿还的代偿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代偿本金为2101912.96元的部分,自2016年8月11日至还清之日;代偿本金为10236694.63元的部分,自2016年9月14日至还清之日;代偿本金为10236065.25元的部分,自2016年9月14日至还清之日;代偿本金为230139.31元的部分,自2016年10月25日至还清之日。3、违约金:以未偿还的代偿款本金及利息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五计算。代偿本金为2101912.96元的部分,自2016年8月11日至请偿之日;代偿本金为10236694.63元的部分,自2016年9月14日至清偿之日;代偿本金为10236065.25元的部分,自2016年9月14日至清偿之日;代偿本金为230139.31元的部分,自2016年10月25日至清偿之日。上述利息、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年利率24%。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7-09-05
发布时间
2017-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儒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55533617891
登记机关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冠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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