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瑞家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53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4民初3644号 |
案号 |
(2021)辽0104执13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被执行人赵志强、邱硕美偿还贷款本金余额330607.28元,利息6636.44元,罚息154.78元,共计337398.5元(截止至2020年2月24日);2、请求强制被执行人给付逾期还款利息及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及借款合同约定,时间自2020年2月25日起以本金330607.28元为基数,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3、请求被执行人沈阳瑞家置业有限公司对以上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请求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请求强制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333元,保全费2350元;6、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总计:34308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束桂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555336448A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6号(1-3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