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远华钢结构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084T****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1102民初2796号 |
案号 |
(2021)冀1102执8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远华钢结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艾宁宁欠款7358元;二、驳回原告艾宁宁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元,减半收取计30元,由原告艾宁宁负担9元,由被告远华钢结构有限公司负担2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时间 |
2021-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贾全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127MA084TJM6D |
登记机关 |
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镇龙广公路东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