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韶关市星浪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64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韶武法民二初字第34号 |
案号 |
(2016)粤0203执6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韶关市星浪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欠原告浈江区胜龙广告材料部货款27063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并自2015年1月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本判决确定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6元,公告费260元,共736元,由被告韶关市星浪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6-07-20 |
发布时间 |
2016-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6)粤0203执611号 |
立案日期 |
2016-07-20 |
执行法院 |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7799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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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建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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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中路幸福街2号幸福家园二期D、E、F幢一层8号商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