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潮州市百嘉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75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102民初913号 |
案号 |
(2019)粤5102执2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潮州市百嘉广告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广东恒洁卫浴有限公司租金2万元并支付利息(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00元,由被告潮州市百嘉广告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9-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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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海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100737578480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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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广东省潮州市枫溪区浮洲园街69号(首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