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93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291民初2333号 |
案号 |
(2018)皖0291执12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芜湖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北京思博恩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4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尚欠货款345000元为基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货款全部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北京思博恩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书指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11-29 |
发布时间 |
2019-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皖0291执1241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29 |
执行法院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49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井力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7093348682 |
登记机关 |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祠山路3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