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淄博金龙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671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323民初3375号 |
案号 |
(2018)鲁0323执1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淄博金龙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支付原告货款5000.00元,余款240 533.00元于2018年3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如被告逾期支付,被告自愿支付违约金5000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费2491元,保全费1820元由被告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05 |
发布时间 |
2018-08-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鲁0323执1138号 |
立案日期 |
2018-07-05 |
执行法院 |
沂源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49772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立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3002671010388 |
登记机关 |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机电产业园金龙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