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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日照市正合装卸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186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1103民初1253号
案号
(2019)鲁1103执1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日照市正合装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李斐借款本金5 000 000元及利息608 666.67元。二、被告汲广周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汲广周在承担还款责任后,可向被告日照市正合装卸有限公司追偿。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 221元,减半收取25 110.5元,诉讼保全费5 000元,共计30 110.5元,由被告日照市正合装卸有限公司、汲广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2-14
发布时间
2019-07-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103执137号
立案日期
2019-02-14
执行法院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638777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汲广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103761868859Y
登记机关
日照市岚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日照市岚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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