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定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3222********1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0722民初1153号 |
案号 |
(2021)云0722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永胜县鼎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定富、关永芹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120000元及计算至2019年9月4日的利息114100元,合计人民币234100元。2019年9月5日之后利息按判决确定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