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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朴龙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2********00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吉0221民初1037号
案号
(2017)吉0221执7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吉林缘生泰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肖建国投资款60.1万元,违约金10万元,利息6万元(利息计算至2017年6月30日,2017年7月1日起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5%计算至本金还清为止),以上总计76.1万元;二、吕本河、朴龙文对本判决第一项全部内容向肖建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肖建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 460元,由肖建国负担50元,由吉林缘生泰餐饮有限公司、吕本河、朴龙文共同负担11 41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17-09-20
发布时间
2018-08-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7)吉0221执736号
立案日期
2017-09-20
执行法院
永吉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77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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