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财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625民初1123号 |
案号 |
(2021)黔0625执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印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财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原告郭正庆工程款298898元及利息(利息以工程款298898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计算);二、驳回原告郭正庆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1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仁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1000905183553 |
登记机关 |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贵州大厦五层518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