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杨光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7********5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6民初1012号 |
案号 |
(2021)黔2626执2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杨光顺尚欠原告王丰劳务费7000.00元,被告杨光顺自愿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王丰。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25.00元,由被告杨光顺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岑巩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