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津伯仪表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48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111民初6926号 |
案号 |
(2019)津0111执17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津伯仪表技术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30日前给付原告天津市盛通商贸有限公司100000元,2018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8年10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8年11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8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9年1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9年2月28日前给付原告50000元,2019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63840.23元,如果被告任一期不履行,原告有权就未履行的全部金额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4129元,由原告承担2000元,被告承担2129元,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应于2019年3月30日一并给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时间 |
2019-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津0111执179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17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596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754840831P |
登记机关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东路18号B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