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812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40315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10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3610236】。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巴真(深圳)乳胶制品有限公司支付货1219420元。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775元,由被告深圳市自然醒智慧家居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魏君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7669281X2 |
登记机关 |
宝安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固戍航空路与顺昌路交汇处泰华梧桐岛3B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