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志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26********58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91民初1676号 |
案号 |
(2021)鲁1391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依法强制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代偿款31314.06元及利息;2、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保全费;3、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山东林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经贵院审理作出(2020)鲁1391民初1676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