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0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京02民初534号 |
案号 |
(2021)京02执4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案件受理费248115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负担886150元(已交纳),由深圳赫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60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93043179R |
登记机关 |
福田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12号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七层D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