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豫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0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民终18748号
案号
(2019)豫0191执54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1008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豫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李峻经济补偿金53505.38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撤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豫0191民初1008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豫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李峻工资135017.5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李峻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一审法院免予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豫森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19-04-16
发布时间
2019-05-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豫0191执5465号
立案日期
2019-04-16
执行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88533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广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400670078325C
登记机关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
注册地址
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长途汽车站对面川海大厦13楼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