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冯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126********00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陕0702民初1970号 |
案号 |
(2017)陕0702执15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7)陕0702民初1970号 由陕西中邦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支付王治峰工程款25万元及利息(从2017年9月11日起按年利率百分之24计付利息至清偿完毕止);二、承担案件受理费3983元、案件执行费3710元;以上合计金额25769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17-10-12 |
发布时间 |
2017-1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