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赤水嘉豪春天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3********419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381民初2332号 |
案号 |
(2021)黔0381执恢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赤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赤水嘉豪春天置业有限公司、黄星德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陈振永土地作价款4500000元;二、驳回原告陈振永的其余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05-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381MA6E0K419G |
登记机关 |
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赤水市红军大道中路公安局南侧嘉豪春天大底盘(裙楼)1层1-1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