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421********00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1)荆民初字第00760号 |
案号 |
(2021)鄂1003执恢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丰田公司于被告郑华堂、郑艳签订的《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二、被告郑华堂、郑艳向原告丰田公司偿还截至2011年11月9日的借款本金127230.1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