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甘肃西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60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14民初6897号 |
案号 |
(2021)苏0214执11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甘肃西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货款76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760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1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68,公告费260元,合计13228元(此款已由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预交),由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负担1075元,由甘肃西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2153元(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用中的12153元由甘肃西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甘肃西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日新电机(无锡)有限公司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世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1026860868131 |
登记机关 |
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关分局 |
注册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上沟131号514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