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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21********249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923刑初141号
案号
(2021)川0923执5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徐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6日止);。二、对提取在案的吸毒工具等物品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负责处理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4-20
发布时间
2021-05-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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