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1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602民初1656号 |
案号 |
(2020)晋0602执12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朔州市金昌盛工贸有限公司货款1994900.82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795410.82元(1994900.82元×90%)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7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及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199490元(1994900.82元×10%)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从2020年1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377元,由被告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莲盛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时间 |
2021-05-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000111471841T |
登记机关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陶卜洼村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