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漯河天冠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37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104民初58号 |
案号 |
(2021)豫1104执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冠峰、漯河天冠置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550000元本金及利息(按月利率1.5%从2016年1月1日计算至清偿日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4650元,由被告王冠峰、漯河天冠置业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5-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亚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563707712F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召陵区滨河路30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