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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松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3********10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311民初134号
案号
(2021)苏0311执8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双方确认,被告柳松应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垫付款170155.73元,保费11452.76元,合计181608.49元;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自愿放弃向被告柳松主张违约金。对于上述款项被告柳松于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每月1日前偿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4000元,2023年1月1日前将剩余款项偿还完毕;上述款项由被告柳松按时汇入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中国工商2银行账号为9558851106003868786账户内。二、如被告柳松有任何一期不按时付款,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有权就剩余全部案款及违约金5000元一并申请执行;三、如被告柳松按期履行完给付义务,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4260元,减半收取2130元,由被告柳松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柳松随第一笔案款支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2-22
发布时间
2021-05-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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