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邹永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321********15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326执98号 |
案号 |
(2021)新4326执恢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恢复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标的为123765.87.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