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爱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627********1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新4326民初428号 |
案号 |
(2021)新4326执恢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贵院恢复执行(2018)新4326民初428号民事调解书要求被执行人尽快支付剩余借款115247.57元及相应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