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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乐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0623********0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陕0623民初706号
案号
(2021)陕0623执恢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子长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何乐乐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刘慧借款本金120000元及从2017年10月20日起至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月利率按1.5%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952元,减半收取1476元,由被告何乐乐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子长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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