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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龙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81621****
执行依据文号
文书编号
案号
(2015)晋执字第001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晋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田文军工资3889元、押金300元,共计4189元; 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庄绍强工资2895元、押金300元,共计319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4-12-25
发布时间
2015-05-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施彬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081621625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迎宾路五星花园807号3楼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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