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汪清县振兴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78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黑0811民初480号 |
案号 |
(2018)黑0811执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汪清县振兴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汪清振源农机销售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支付佳木斯骥驰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欠款本金1838750元及利息。汪清祥瑞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刘志清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18-07-18 |
发布时间 |
2018-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8)黑0811执481号 |
立案日期 |
2018-07-18 |
执行法院 |
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38750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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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谢亚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2430783730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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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汪清县汪清镇园丁巷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