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伍永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2924********66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3201民初86号 |
案号 |
(2021)川3201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陈晓丽、伍永康,在2020年12月30日偿还申请执行人邓春霞借款200000元,以及2020年4月22日到2020年12月30日,借款1000000元的利息,35000元。共计235000元(贰拾叁万伍千元整)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22 |
发布时间 |
2021-05-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