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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鸡东县鹏兴粮食销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285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321民初2034号
案号
(2019)黑0321执9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鸡东县鹏兴粮食销售有限公司欠原告李春波玉米款30 377.60元,利息5 500元(截止至2018年9月25日),本息合计35 877.60元,于2018年9月28日前一次付清,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年存款利率的6%计算至实际付清时止。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7.00元,减半收取计349.00元,此款原告李春波已垫付,被告在给付上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时间
2019-06-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黑0321执956号
立案日期
2019-05-05
执行法院
鸡东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5878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付传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321052852635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鸡东县永安镇永丰村(原永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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