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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乌海市佳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MA0NB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02民初4309号
案号
(2019)黑0102执2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道里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乌海市佳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泰沃电气控制有限公司货款130500元;二、被告乌海市佳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哈尔滨泰沃电气控制有限公司占款利息6525元;自2018年11月10日起至给付货款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同期贷款利率计付;三、驳回原告哈尔滨泰沃电气控制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1元,由乌海市佳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19-01-22
发布时间
2019-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梁国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302MA0NBXF897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冬青西街北一街坊德顺祥庭小区21号楼2单元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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