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神农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06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黔0502民初1472号 |
案号 |
(2018)黔0502执20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州神农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蒋永财工程款人民币250,000.00元,定于2016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蒋永财支付;二、若被告贵州神农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则应向原告蒋永财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250,0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3月21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三、原告蒋永财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350.0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4,175.00元,原告蒋永财自愿承担人民币2,000.00元,被告贵州神农草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担人民币2,17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时间 |
2019-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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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吕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00580663862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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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北产业园区A区(毕节市海子街镇韶关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