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渠县名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46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川1725民初2796号 |
案号 |
(2018)川1725执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6月8日签订的“家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二、被告渠县名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应返还原告张良双装修款29400元及赔偿原告违约金10600元,共计40000元。此款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15000元;2018年2月10日前支付15000元;2018年3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若被告未按规定的期限支付,原告可以申请执行下余未支付的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8-01-09 |
发布时间 |
2018-03-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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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谭小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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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渠县渠江镇万兴广场万寿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