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唐计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9********69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4民特96号 |
案号 |
(2021)新2324执5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申请人唐计伟欠申请人梁金全劳务费5000元,申请人唐计伟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梁金全付清劳务费5000元;二、如申请人唐计伟未按上述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则申请人唐计伟自愿从2018年12月27日起按月利率6‰ 向申请人梁金全支付利息至劳务费付清为止;三、申请人梁金全自愿放弃其它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