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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任龙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0105********1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5375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11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任龙辉于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承担支付劳务费124906元,利息损失6500元,共计131406元;案件受理费2964元,减半收取1482元,由被告承担1464元,原告承担1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4-07
发布时间
2021-05-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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