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1022民初845号 |
案号 |
(2021)晋1022执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5000000元,并自2019年6月3日起按年利率5%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至本院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翼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